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内外的交流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开始进军中国市场。然而,对于这些想要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企业来说,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获得相应的资质许可证。在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的今天,许多外资企业希望能够参与到中国市场中来。但近期有传言称:“外资企业不能申请ICP许可证”。这一说法是否属实?ICP许可证究竟对外资企业有哪些具体要求呢?本文旨在为大家解答这些疑惑,并详细介绍外资企业如何申请ICP许可证。
一、外资申请ICP许可证要求
把内资申请ICP的材料,网站都准备好,准备齐全,然后准备外资股东的注册证,商业登记证(需要外资股东提供,相当于营业执照,要注意的是香港的股东注册证信息我们能看懂,就不需要翻译,但如果是国外注册证比如说注册证是英文,法文韩文就需要找翻译,将注册信息原模原样翻译成中文才可以,除了注册证以外还需要一个外资运营商经验,以上信息都满足才会被受理,
外资ICP办理 周期是3个月左右,有效期是5年,每年的第一个季度需要年检
二、外资申请增值电信业务条件
1、注册资金要求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2、外资比例限制
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当然大家可以参考我之前写的一篇文章《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 年版)》,有些类目已经取消50%的限制了,比如EDI,最高外资占比可以达到100%
3、经营类别限制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增值电信业务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50%,电子商务除外。2015年6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放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知》规定,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B21)的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但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属于禁止类。由此可见,新闻和出版类网站不向外资开放。
4、外资自身资质要求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指出,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是指在外方全体投资者中出资数额最多且占全体外方投资者出资总额的30%以上的出资者。
此条款否定了单纯的财务投资者进入增值电信业务领域,但其在该领域的投资业绩能否作为审核依据,审批部门可能会个案调整。
三、申请外资ICP许可证所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 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注册资本超过100万,并且经营范围中含有经营电信业务或增值电信业务,还需提交第二份彩色扫描件。
2. 经营范围有增值电信业务或者第二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三个任意一个即可。
3. 请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彩色电子扫描件。
4. 扫描公司一级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件。
5. 剩余租期大于半年的域名证书扫描副本
6. 在申请过程中,三名人员需要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包括身份证正反面的彩色扫描件。同时,社保的缴纳不能有中断。
7.提供所有外部投资者的营业执照;
8. 与主要投资者相关的电信业务运营经验;
四、外资icp的办理难点
1.外资占比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企业如果想要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再依法申请ICP许可证时,申请ICP的话外资占股不能超过50%,外资占股超过50%是不具备申请ICP经营许可证资格的。
2.外企公司商证获取
如果是股权穿透比较复杂的含外资的公司办理icp,则需要获取外企公司的商业登记证书,大部分企业在这一步很难解决
3.业务运营能力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如果没有外资由当地的通信管理局审批,有外资则走工信部审批。
五、外资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为《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实施)、《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7月3日修订,2017年9月1日实施)、《电信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并实施)、《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16年2月6日修订并实施)、《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12月28日修订,2016年3月1日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6月28日修订,2017年7月28日实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年1月8日修订并实施)。截止2022年6月,全国增值电信许可外资达到96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