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的服务体验,是产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无休止,企业服务模式也在不断探索与优化。
大规模服务出现之前,直播电商出现了链条式、分工式、断裂式的特征,企业面向用户的服务分为内容、传播、销售、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相对独立,并不独立于整体服务。这一服务模式中,广告代言人只对广告法律规定的代言责任负责。
自直播电商诞生后,直播电商突破了传统的服务模式,将主播个人品牌和产品品牌进行深度捆绑,主播要对内容、传播、销售、售后服务等各方面负责。一次某一环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不仅仅是产品品牌的受损,对主播个人品牌的伤害也是如此。反过来说,如果用户的服务质量好,产品品牌和主播个人品牌也将同时受益。例如,罗永浩在消费者反映其直播带货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直接对购买用户进行双倍赔偿和道歉,这一应对措施及时挽回了消费者的损失,更挽救了个人品牌的信誉和效力。直播电商作为一种新的服务模式,打破了传统的广告代言人模式,将促使主播和企业的合作模式向深度、多样化发展。
今后,直播电商的发展趋势将会是“服务电商”,主播和用户将通过直播、短视频、长视频等方式建立一个服务社区,而主播将成为每个服务社区中的一员,为用户提供多元化服务。
直播电商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形式”,提升了用户的服务体验,也为直播电商的持续发展奠定了用户基础。